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做了一系列重要而深入的论述,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发展的战略高度,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拓展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视界,开启了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篇章,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境界,深化了十八大精神,丰富了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发展理论,对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主要包括:
提出“两个清醒认识”为建设生态文明指引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这就要求我们把生态文明当成“千秋事业”来做,要做好打攻坚战、持久战的准备,用新理念、新思路、新方式去解决我们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
强调“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生态建设方针。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自然规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更加深化,标志着我国发展理念的重大转变。
提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科学论断。把生态环境保护与改善置于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突出位置,既注重末端治理,又强调源头预防,既不欠新账,又要多还旧账。科学地阐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
提出“生态红线理论”,以生态红线作为生态安全线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生态红线理论”从时空视角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新的诠释,用创新的理念处理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生态红线理论”认为,要从整体谋划国土空间的视角,坚定不移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严格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主体功能定位,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推进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提高生态服务功能。强调“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会受到惩罚。“生态红线理论”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底线要求。
对重大现实生态问题进行了战略部署,为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主攻方向。从构建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出发,从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态需求出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环境保护和治理要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着力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着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
提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总书记的论述振聋发聩,催人警醒!建设生态文明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制,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使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引导、规制、激励、服务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