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资委网站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近日,省国资委制定下发《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省属出资企业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选择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省属出资企业分别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董事会建设等改革试点。以期通过以点带面,探索和破解省属出资企业改革难题的做法和经验,努力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把握先机、赢得主动。
《意见》要求相关企业按照坚持“顶层设计与先行先试、市场化方向与问题导向、积极探索与坚守底线、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四个相结合”的原则,立足企业实际,把握改革重点,积极探索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为全面推进省属出资企业深化改革提供实践支撑。具体试点内容是: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资产监管。在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在省三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着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探索国资委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关系,调整优化国有资本的投资方向和重点,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和效益。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路径。在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效制衡、市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劳动用工制度以及企业有效监管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分步实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有效路径,实现企业整体上市。探索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机制。在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试点。进一步明确国资委与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将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和董事会自主决策有机结合,试点企业在国资委的指导下,依据《公司法》规定完善各项制度,理顺董事会和经理层、监事会、党组织的关系,落实董事会职权,发挥好决策中心作用,减少出资人代表机构管理事项,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激励约束有效、经营管理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